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察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一)定期会议。年初或年终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制定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
(二)不定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
(一)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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