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辆管理办法2
福州家汇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有序,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1、车辆的使用管理职责
行政部门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合理使用。并将派车单整理、记录,统一备案。
2、自有车辆使用管理
2.1因公使用公司自有车辆应提前领取《派车单》,准确填写用车部门、派车事由、申请发车时间,并报请用车部门主管、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2.2自有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申请发车时间准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上的车牌、驾驶员姓名等数据。
2.3车辆出门禁时在保安确认下填写出发时公里数,返回时填写行驶路线、返回时间、返回时公里数及合计行驶公里数。并由保安递交至行政处备案。
2.4驾驶员在执行非固定地点任务或任务中途接到新任务而改变行驶路线或延迟返回的事后应在派车单上注明。
2.5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3、
公司租用车辆的使用管理
公司租用的货车驾驶人员应提前领取《派车单》,并填写用车部门、派车事由、大致行驶路线、申请发车时间、驾驶员姓名,并报请用车部门主管签字。在出门禁时交给保安,再由保安交给行政部备案。
二、
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
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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