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E5%87
【发布单位】
国务院
【发布文号】
国函〔2006〕3号【发布日期】
2006-01-23【生效日期】
2006-01-2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3号)
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煤矿整顿关闭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安监总煤矿字〔2005〕2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未完,全文共998字,当前显示3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