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执法行风评议自评报告
广东省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
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水平,根据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是指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对考核评议对象是否正确行使路政管理职权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的检验、评价和奖励等活动。
第三条考核评议对象为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直接管辖的路政人员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在编的路政人员。
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各自的考核评议制度,并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民主原则。要实事求是、从严考核,正确评议,激励为主。
第五条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等。考核评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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