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汇报
清水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汇报
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和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这两个基本农村制度框架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
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生产要素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组合,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具备了一定基础。为了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我们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初步调研,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及趋势
我县是一个传统农业县,全县18个乡镇260个行政村,总人口31.26万元。其中农业人口29.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3.7%。截止2007年底,全县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62072户,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92.6万亩,人均3.16亩。全县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普遍存在,流转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转包。在集体经济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权,转入方拥有经营权,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这种方式在农村比较普遍。外出务工、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农业生产而不愿放
-1马沟两村耕地150亩正在兴建高科技日光冬暖花卉和蔬菜大棚。租期一般为20—30年,年租金500—700元左右。以上两种情况主要集中在我县人多地少的牛头河两岸川道地区。
3、转让。主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荒山、荒坡等“四荒地”一次性将其经营权以最高不超过50年的期限转让企业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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