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发布单位】
81601【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0-07-29【生效日期】
2000-07-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1992年2月2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29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为了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
一、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有关当事人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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