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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5篇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txt-两个人同时犯了错,站出来承担的那一方叫宽容,另一方欠下的债,早晚都要还。-不爱就不爱,别他妈的说我们合不来。行政监督面临的难题及其对策

从行政监督领域中存在的难题看,我们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还有相当艰难的路要走。

1.抽象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产生结果是司法监督的死角。

依法行政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责。依法行政至少有三层含义:一是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要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二是政府一旦作出违法的行政行为能依法予以纠正;三是应该由政府负责做而政府不做的失职行为,法律能及时的制裁并给予责任追究。依法行政,强调的是法律在约束行政行为中至高无上的地位,法的严肃性和法的权威性既体现在政府的行为依据上,又体现在纠正偏差行政行为的能力上。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要受到法律的监督,政府违法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既然抽象行政行为是政府的行政行为,那么,其产生的过程和结果都有个法律认定的问题。比如,是否遵守了法定的权限和办事程序,是否经过了论证、规划、起草、协商、讨论、协调、审查、审批、备案、公布等等,都应该受到法律监督。

2.司法权和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滞后。

依法行政的"法"指的是由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所形成的全社会都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值得研究的是,行政机关自己制定规范,自己执行规范,自己裁决因执行规范而发生的争议,这种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方式,决定了权力拥有者可以以国家名义强制被管理者服从,政府官员所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拥有对社会财富的支配权。而"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3.公众监督权力没有被置于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公众监督权力是民间的个体的监督政府行为的权力,这种权力不具备国家强制力,在监督效果上无法直接对监督对象的违法后果实行惩治。由于政府的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和不可控制性,以及司法和执法部门受利益驱使容易产生腐败,使公众的监督权力非常容易流于形式。另外,公众监督权力在行使的时间上,都是在公共权行使违规后对其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在权力行使前的预防阶段,行使中的控制阶段,公共权力的拥有者不愿受到监督,公民个人不知道情况不能监督,知情者看到监督风险太大不敢监督,社会其它监督机构形不成合力无法监督。

4.行政权力过分集中给政府官员腐败埋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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