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我矿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矿环境保护管理。
三、职责
机电区(节能环保)在矿长的领导下。督促、检查、考核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矿与之相关的各基层业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全矿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重大污染事故,为企业的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和有力的环境支持。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组织节能环保管理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报告,为环保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国家、省、市、集团公司等主管部门的各种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日常申报等环境统计工作,配合集团公司节能环保部及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各种污染物例行监测和常规检查及全矿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3)组织牵头、参与年度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当好领导环保决策参谋。
(4)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用最佳方案,为全矿的环境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服务。(5)负责搞好全矿环保咨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环保知识宣传活动。(6)贯彻矿党政决策精神,完成年度内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正常运行。
四、工作程序
l、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主管副矿长为副组长,环保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2、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矿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矿领导、部门,到区科、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职能明确,并发挥作用。
3、实行矿长负责制,矿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环保工作,环保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1)、机电区(节能环保)组织编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矿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汇总报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执行。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机电区(节能环保)和经营管理部(土建)负责监督本矿的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步骤逐步落实。
3)、机电区(节能环保)制定矿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矿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机电区(节能环保)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进行年终总结完成工作的总结报告。
5、环境保护宣传由机电区(节能环保)牵头组织,矿工会、党群工作部落实,在6.5世界环境日、6月中旬节能宣传周活动中配合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
6、环境污染防治
1)、各环保相关单位必须将环保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管理系统中去,按照本单位的污染现状,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各单位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利用好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外排污染物的达标率,实现废水零排放,噪声、无组织达标排放,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1)营选科负责辖区内圆筒储煤仓、封闭储煤场、运煤皮带走廊、隔音墙等环保设施管理,
封闭储煤场、运煤皮带走廊密闭,喷淋降尘正常开启,机械设备减振,隔音墙设备隔音正常,跳汰洗选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料场装卸物料管理。确保煤尘、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噪声、废水不超过排放标准。并将废水有组织的排至生活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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