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申请报告
关于富民新苑一期土地申请延期竣工的报告
亭湖国土分局:
我公司位于盐东镇李灶村十一组境内富民路西、新洋路南的富民新苑一期用地,于2013年1月4日与盐城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为115—104—3855000),并取得了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亭湖国有(2013)第600626号),该宗地面积为16849平方米,出让用地的用途为居住用地,竣工期限约定为2015年11月4日之前竣工。
富民新苑一期工程的室外公建配套目前正在施工中,但一期有的公建配套项目需要二期工程的完成才能实现正常使用,为加快开发进度,我公司与镇政府确定2015年9月份启动富民新苑二期工程的招标工作,即进入富民新苑二期施工阶段的准备工作,预计二期公建配套项目要2017年3月才能完成,我公司承诺有关土地闲置费用的足额交纳。故特具报告请求贵局将富民新苑一期土地竣工验收期限延迟到2017年3月为感。
盐城市盐东新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8月26日篇二:关于申请延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报告
关于申请减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报告
舒城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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