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围绕发展经济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5.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6.其他工作。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1、不属于中心受理范围的,告知群众向相关单位反映办理;
2.属于中心受理范围,手续齐全且能办理的,及时办理;
3.属于中心受理范围,但暂时办理不了的,向群众解释说明,分轻重缓急,力争早日办理;
4.属于中心受理范围,帮助协调解决的,梳理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为民服务中心的办事原则
一是便民原则。让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让群众进了为民服务中心,就能及时或在时限内办结需办理的事项。
二是公开原则。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责任单位、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全程代理人公开。
三是依法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四是高效原则。按工作职责,不推、不滑、不拖,随时受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为民服务中心“四制”办理制度
1.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事项,服务中心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经审核和现场踏勘后由服务中心作出承诺,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理;
3.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需上级审批的事项,服务中心将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在一定时限内帮助办理;
4.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和不属于服务中心受理范围内的,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并作出明确答复;
为民服务中心服务时限制度
l.对简易事项,能当天办理的,及时办理;
2.对服务中心能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超过3天;
3.对分管领导职权内能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超过5天;
4.需领导决定的事项,原则上不超过15天;
5.在上级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协助办理的,本中心尽力协助办理,原则上不超过上级职能部门规定时限。
为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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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