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务企业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单位关于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持劳务企业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有关要求、建筑业“营改增”行业背景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二)优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三)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试用于xxxxx。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副组长:项目工会主席(党群协理员)
成员:办公室、工程部、工经部和财务部负责人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一)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二)项目工会主席(党群协理员)主持本项工作的实施,具体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工作,对工资发放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工作日志,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如实、负责的进行写实记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项目办公室负责劳务企业资质审核及农民工管理,收集农民工信息,建立农民工实名登记基本信息库,实时掌握农民工进出场时间。
(四)项目工程部按照《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每月对合格实物工程量收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善资料后及时移交项目工经部。
(五)项目工经部负责核实外协队伍资质,把握外协队伍工程业绩、诚信履约情况,清理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每月及时与工程部对接收方资料,并将验工计价资料交公司相关部门按流程审批,建立工程验工计价台帐,交项目财务列账。
(六)财务部负责劳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农民工工资拨付和发放监督工作。对未能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提交拨付农民工工资资料的劳务企业负有指导、帮助的责任。
(七)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
第六条农民工进场管理
(一)劳务企业进场前必须向项目办公室上报农民工信息及相关资料备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劳务企业须加盖鲜章;
2、与农民工个人从事岗位相符的工资标准,劳务企业须加盖鲜章,农民工本人须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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