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5篇范文]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运城光大审专[2007]第0039号
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我们接受运城市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委托,对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贵单位)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清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贵单位的责任是提供审计必需的资料和线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资产清查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单位填报的资产清查报表以及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贵单位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贵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按照运城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贵单位全部资产,其中:帐面资产总额3094923.26元,帐面负债总额5033.67元,帐面净资产3089889.59元。
二、资产清查的依据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4、《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5、《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6、《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7、《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8、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0、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运城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资产清查中咨询服务、经济鉴证和专项审计的业务约定书。
三、资产清查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2007年4月15日-2007年5月29日。
3、具体实施情况:
(1)协助贵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编制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单位做资产清查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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