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5篇范文]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xxx专审字[2014]xxxx号
xxxxx公司:
受xxxx公司的委托,我们审计了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清查情况,对其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在xx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xxx公司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了专项财务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一)xxx公司基本情况
xxx公司由xxx市人民政府以“xx府函发„1994‟53号文”批准成立,由xx公司、中国农业银行xx支行和xx工商局共同出资设立,其出资比例分别为47.5%、47.5%和5%。1994年取得xxx市工商局核发的xx南5003840000076761号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xxxxxx1号。2002年6月,原股东农行xx支行将其持有的xx公司47.5%的股权570万以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xx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xx。
xxx公司经营范围:零售:百货、针织品、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土产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机械电器设备,市场内门面、设施出租;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市场内门面、设施出租。
xx公司财务会计核算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二)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按照xxx公司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xxx公司全部资产、负债。
xx公司2013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会计报表编制范围共计1户,按xxx公司资产核实工作方案的要求及xxx公司的请示,实际进行本次资产核实的单位共计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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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2013年12月31日列入资产清查范围的资产总额7,558,926.69元,负债总额574,843.35元,净资产总额6,984,083.34元。(其中:实收资本12,000,000.00元,资本公积107.51元,未分配利润-5,016,024.17元)
二、资产清查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9月9日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
2.2003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3.2003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
4.2003年9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于2003年11月11日颁发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
(一)的通知》
(国资厅评价[2003]53号);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于2004年2月12日颁发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
(二)的通知》
(国资厅评价[2004]8号);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于2004年4月29日颁发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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