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关系的调查
【内容摘要】
我们分别对建设街的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调研,于此同时还对建设街的部分居民进行了访问,由此探索新时期街道办的改革和两者如何共同为更好基层群众服务的提供新范式、发展出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提出观点和看法。
【关键字】
街道办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为民服务
社会管理的现状与发展
一、调研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街道办事处的定位再次遭受质疑。街道办事处最初设立之时,其初衷并不在于对城市基层事务进行全面综合管理。不少城市为了应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采用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即城市中设立市、区两级政府,但同时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管理城市基层事务,随着社会事务的日益复杂,街道办事处也开始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其职能从协调机构逐渐变为综合管理机构,拥有了一级政府的实际职权。这种体制在解决了很多问题的同时,也带给了人们思考,街道办事处的定位以及该体制的最终走向已经不再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而是深层次的城市政府改革甚至城市发展道路的问题。于此同时,建设优良社区的呼声越来越高。
广州市委、市政府把社区建设作为后亚运时代切实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重中之重来抓,把社区建设工作列为广州市“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2009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关于“将香港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与广东的实际相结合,有选择的先行先试”的批示,时任广州市市长的张广宁率团考察了香港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并充分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手法,合理利用社区资源,从而为区域内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社会服务。2011年1月,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在市委九届十次全会上强调:今年要以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为着眼点,把社区打造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第一窗口”、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感受到幸福。市委副书记、市长
万庆良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在街道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和改善社区管理服务。
在广州,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尝试其实早从2008年就已经开始了。2008年底,国务院颁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那年,广州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对城市社会工作进行探索与实践。
2009年9月,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多元化的社区服务,积极推进在街道组建社区服务中心,不断满足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
2010年7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了《推进我市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开展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作为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模式。
今年初,广州市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正式启动,以服务社区居民为理念,运用社工手段,在社区形成解决居民生活需求问题的服务网络。以城乡社区为载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初步在试点区域建立起涵盖城乡社区的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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