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材料 行业协会章程(讨论稿)
武汉婚庆行业协会章程(提议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经武汉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全称是“武汉婚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英文名为“wuhanweddingtradeassociation”,缩写“whwt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武汉地区从事婚礼文化、婚庆服务、婚礼用品、婚纱影楼、婚庆产品、婚宴服
务等婚庆研究、生产、经营、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国婚庆文化,倡导婚庆新理念,规范婚庆行业管理,推动婚庆产业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武汉市商业局、同时接受武汉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协会办公地址:武汉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或者服务,开展行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二)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婚庆行业的各项政策。制订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可以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者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
(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协调,可以对本行业协会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经营事宜进行协调,可以代表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四)本会代表本行业向有关武汉市商业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会对违反行业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业、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可以按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并可将有关行业自律措施告知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业内违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可以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予以查处。
(六)本会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政会。
(七)本会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
(八)本行业调研,技术培训、编辑出版会刊,组织举办会展及节庆活动组织与招商、产品推介、中介咨询服务、国内外信息与技术交流等。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含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本市营业执照相的企业,个体工商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本行业相关的。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协会。
1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交纳会费,由本协会备案。
(三)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第十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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