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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塘乡开展规范化建设工程情况汇报1

梅溪镇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以民为本求发展改善民生促和谐

梅溪镇位于安吉县东部,与长兴县接壤,11省道、西苕溪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全镇辖区面积101平方公里,辖有12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住户数17235户,人口5.099万。2011年全镇共有低保户940户,其中农村低保711户享受人口1302人,城镇低保户229户享受人口312人,每季度发放低保款61万余元(含敬老院)。近几年以来,梅溪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宗旨,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加强培训、资金安全”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低保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低保工作步入规范管理、有序运行的良性轨道。

一、规范管理体系,低保工作有序展开

低保工作是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公共财政职能的具体体现。梅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大局出发,不断夯实低保工作基础,密织低保工作网络,真正让“民心工程”赢得广泛民心。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在机构、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梅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党委、政府班子人员分管民政低保工作,成立了梅溪镇民政低保工作机构,配有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各村(社

1区)也分别成立了专门的低保工作小组,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财政保障、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不定期召开低保工作会议,听取各村(社区)低保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低保工作,深入、优化的目标和措施,并明确提出了低保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目标工作要求。

二是落实专项经费。认真落实上级低保工作经费,做到“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每季61万余元的低保金均由代理银行无障碍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在工作经费年度预算中,镇政府将低保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优先保证拨付,确保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每年镇政府都要拨出低保补助、灾害救济等费用达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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