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发〔2017〕4号)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潍坊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三四七”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
1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为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整治。以流域为单元,统筹自然生态各种要素,科学规划,把治水与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现代科技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管护并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统一标准,规范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
2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2017年6月底前,全市境内所有河流(含水库)、湖泊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年底前,完成市级相关规划和整治方案的制定,全市各级开展“清河行动”,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其中,4月底前,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5月底前,相关部门完成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问题排查,列出问题清单;6月底前,出台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考核办法;7月底前,各任务牵头部门完成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各级河长针对排查出的“八乱”问题组织开展“清河行动”;8月底前,完成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整治实施方案编制;12月底前,完成河长制年度总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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