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药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信访工作制度,切实提高药监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药监工作创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新时期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严格执行接访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采取开门接访与主动约访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要立足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负责制、督查工作制等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抓好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主要环节,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机关干部和单位干部教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本人的信访职责,主动解决有关信访问题。
继续巩固和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强化信访预约、会商、交办和督办工作,提高接访工作效率。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拟上访的群众在局信访办登记上访事项;每月15日,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各单位应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主动解决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做到每月不少于1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接待,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每年不少于2次,做到公开接待、公正接访。
坚持实行党政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各单位党政领导要认真阅批群众来信。凡阅批信件,都应有具体的批办意见,并建立台帐,负责督查落实。对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信访件和20人以上的群众联名信,要有领导负责、组织专人办理,限期结案报果。对重要来信,主要领导要亲自处理。
坚持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越级信访、重复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按照《芜湖市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推行“访务公开”。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安排要主动公开。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案等工作台帐。
3、领导包案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系统内发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疑难信访案件,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领导包案要逐级逐部门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层层落实,限期解决。
对重要信访问题和重点信访隐患,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明确责任,集中交办。局信访部门对案件办理的过程、结果定期进行督查督办。
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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