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
陕教工组办〔2012〕19号
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学校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程磊
电话:029—85582593
邮箱:zhqunchu@126.com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现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2年9月27日
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
党员承诺践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实践,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为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员承诺践诺的基本要求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党员承诺践诺与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融为一体,引导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承诺践诺,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要坚持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党员承诺践诺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承诺践诺成效的重要标准,突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党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立足岗位、自觉奉献。要根据党员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承诺践诺,引导党员立足正在干的事情,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在承诺践诺中创造佳绩、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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