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落实公立医院自评报告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自评报告
***县中医医院
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14年我院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南宁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年度评估的通知》(南医改办„2015‟9号)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资源配置及功能定位情况:
***县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属广西国家级第二批公立县级医改试点医院。医院占地7242平方米,建筑面积11850平方米,住院床位138张。我院作为县域内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中医医院,继续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医改顺利稳步推进,2013年我院院长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竞聘院长,院长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医技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经营管理权。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长效机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发单位活力,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目前院长、副院长每年由县组织部按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院长负责制、任期目标与奖惩还需不断完善。
三、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一)破除以药补医情况
2013年2月1日零时,我院按照医改要求准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新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药品零差率销售启动后,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按进价销售。2013年和2014年医院总收入分别为2550万元和2557万元,药品收入分别为886.25万元和648.53万元,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少收入分别为132.94万元和97.28万元,自治区和县财政药品零差率补助分别为18.45万元和20.12万元(按6:4比例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两年来,医院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严格控制贵重药品、减少辅助药品、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等多种措施等,医院药物收入下降26.82%(减少237.72万元),药占比由44%降至32%,以药养医的局面有突破。
(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
(未完,全文共3513字,当前显示9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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