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烟台委员会
c2009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2009年版)1(示范文本)(2009年版)
申请人:global(ny)internationaltradeco.,ltd.
一家美国纽约州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3页,在美国纽约
州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2345,fifthavenue,newyork,ny10017,
usa邮政编码:10017电子信箱:legalny@global.com电话:(212)1234567传真:(212)1234568负责人姓名、职务:simonsmith,chairmanofboardofdirectors申请人代理人:张三(见附件第4页,授权委托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被申请人:赵前孙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见附件第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电话:传真: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global(ny)internationaltradeco.,ltd.与被申请人赵前孙里于1990年9月9日签订的git05/90买卖皮衣的合同(见附件第6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十五条15.1约定:“„„”
所有当事人受此仲裁条款约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65,751美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4,131美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000美元以补偿申请人花费的律
师费;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未完,全文共2190字,当前显示6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