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5篇材料]
平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
听证汇报会(摘要)
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下午地点:县国土局五楼会议室参会:各乡镇、相关部门主持:李华讲解:郭怀生
内容:
一、耕地的调整;
二、基本农田的调整;
三、禁止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调整;
四、开发区和中心城区的用地安排;
五、重点项目的调整。
一、耕地的调整
耕地保有量。至2020年,将耕地保有量由现行规划不低于26145.21公顷(39.22万亩),调整为28026.67公顷(42.04万亩),增加1881.46公顷(2.82万亩),与上级下达指标一致。
耕地布局调整。耕地的减少主要是建设占用耕地减少472.55公顷;生态退耕减少147.29公顷;灾毁减少398.41公顷,共减少1018.25公顷,主要分布于冠山镇、石门口乡等;耕地的增加主要是通过土地整冶增加耕地647.85公顷,主要分布于东回镇、张庄镇等。
二、基本农田的调整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22676公顷(34.01万亩)调整为23433.81公顷(35.15万亩),增加了757.81公顷(1.14万亩),与市级下达指标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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