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调研汇报
翁旗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我旗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根据市局要求,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旗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这些纠纷容易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为解决传统调解模式的弊端,我旗先行先试,创新工作,以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设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试点工作。于2013年4月成立了翁牛特旗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翁牛特旗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于2014年10月成立了翁牛特旗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4月成立了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12月成立了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到今年8月份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患纠纷53起,涉案金额1030万元,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50件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91起,涉案金额3121万元,已全部调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物业纠纷16起,已全部调处,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13件。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虽成立不久,但职能也已日趋完善。六个专业性调委会所受理调解成功的案件,无一例双方当事人反悔现象。今年又与土地部门联合参与了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专业性调委会的建立,在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旗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识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领域延伸,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相关行业领域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我旗根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多发的实际和特点,重点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规范组织名称和标牌、标识,健全各项制度,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我旗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及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人民调解员。目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共22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共5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共9人。三是建立健全专家库。目前,我旗已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医学专家库共22人,法学专家库共7人。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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