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易制毒备案申请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

1、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在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在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在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未完,全文共688字,当前显示20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