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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09-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我市城区住房保障工作从2007年开始起步,起步阶段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2008年市政府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2008年的十件实事之一,启动了“家和苑”和“锦绣南山”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同时在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2010年开始启动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的工作。
截至2010年底,城区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达3565户,对人均月收入低于420元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经济适用住房已建成销售1334套,并已全部交付使用;廉租住房已落实房源940套;棚户区改造已启动省建三公司何家沟棚户区、省设备安装公司秦家沟棚户区、花果二堰铺棚户区三个改造项目,改造户数为390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市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山西路、车城路两个项目已正式立项,正在抓紧办理前期各项开工手续,家和苑小区18#、20#楼公租房项目已开始进行建筑主体施工,东风渝安、十堰飞达等公司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已竣工交付使用1600多套。住房保障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2011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城区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新增租赁补贴保障对象500户,新增廉租住房200套,新增经济适用住房5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500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2470户,完成工矿棚户区改造200户。
一、工作计划与工作进展情况:
住房保障工作包括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廉租住房建设与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销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几个方面,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其主要工作情况为:
1、坚持抓好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尽管目前已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没有丝毫放松,对资格审查、公示、入户调查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把关。2011年在发放租赁补贴工作上将继续抓好提标扩面工作,扩大租赁补贴的保障覆盖面与保障标准。在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调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资金补贴标准,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月收入低于420元提高到低于500元,将租赁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提高到8元。该项工作计划已经过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研究,我局与市民政局正在进行研究论证,下一步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年底前可将新增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2、及时启动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廉租房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物配租,解决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市政府出台《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后,我们按照文件精神编印了宣传材料,下发到了每一个社区,同时联合市民政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为切实推进工作,将实物配租工作办好办实,我们还召开了东风公司、三区房管
局、民政局及社区专干培训班,详细讲解了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等相关政策,并对受理审核单位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目前城区各社区正在受理申请资料和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等工作,力争在2011年七月以前将竣工的廉租房配租完毕。
3、全力推进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进程。新增200套廉租住房已落实收购项目,将“锦绣南山”经济适用住房小区22#楼全部建设为廉租住房,可建272套,目前已进入建筑主体施工阶段。新增500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落实在“家和苑”小区三期工程之中,可建762套,该项目已全面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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