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宝山镇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

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

“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会首次通过,3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通过与党纪、政纪和法律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形式,弥补了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的空档与不足,对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监督管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乃至生活作风的转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有以下几点认识与体会。

一、“行政问责办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行政问责办法规定了十种应当进行问责的情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对有这些情形的各级行政负责人实施问责,对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未完,全文共1702字,当前显示4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