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新考卷。
一、“枫桥经验”产生的背景探源。
浙江、江苏环抱长三角地区,上海市被其环绕。近现代以来,受到了现代文化洗礼,工商业发达,人们的权利意识十分强烈。因此,矛盾纠纷特别多。这用法国社会学家布厄迪惯习理论可以作出合理解释。惯习理论认为,行动是由关于在社会世界中如何运作的实践。它的特征是:其一惯习具有相对普通性与绝对特殊性相统一的特点;其二惯习是一种非形式化的实践知识,而非推论的或意识层次的;其三惯习具有使用上的迁移性;其四惯习抵制变化;其五客观结构的内化过程,不仅是心理的过程,而且是具体过程,体现在人们的姿势、步态和语言风格上。用惯习理论解释江浙一带经济发达、百姓精明,做事认真、讲求效率,矛盾纠纷繁多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枫桥经验”的变化、发展创新。
(一)枫桥经验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国农村开展了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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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如何达到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教育改造少数人的目的,当时并没有一套真正成熟的做法,而枫桥镇创造了“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第二阶段。上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成功经验。
第三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枫桥镇又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
第四阶段。新世纪以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枫桥经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兼治,创新方法,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第五阶段。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中明确把“枫桥经验”概括为“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强调要“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发展好。
(二)“枫桥经验”密码。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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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枫桥经验升华。2004年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将“枫桥经验”纳入“平安浙江”建设,创造性地发展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民主恳谈、和谐劳动关系等。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81890)建设,已达86.5%的乡村,党员干部把“脚板”与“鼠标”“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把“枫桥经验”变成“网上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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