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请示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地方司法规范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法院处理执行信访问题的若干意见

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信访权利,规范全市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维护执行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法院执行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执行信访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归口办理、流程运作、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第二条各级法院执行局负责处理涉及本院各类执行案件的信访工作。第三条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对全市法院执行信访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执行信访工作实行责任制,执行实施法院或作出执行裁决的法院是该信访事项的责任法院,执行局内设的执行实施机构或审查机构是具体责任单位。

各级法院执行局由专门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执行信访的登记、审查和督办工作。第五条高级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接访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到高级法院信访的,高级法院执行局应当进行专门登记并通知责任法院,由责任法院进行接谈或处理。

第七条接谈来访当事人,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未完,全文共1595字,当前显示4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