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联系统信息工作的意见
中共宝丰县委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2010年12月31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工商联工作的意见》(豫发[2008]26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平发【2010】
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县工商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
1、准确把握工商联的性质和基本特征。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统战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决定了工商联的政治方向、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由工商界及其人士组成,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民间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具有商会性质和职能,其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不同于政府机构。工商联工作要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
2、明确工商联的基本任务和工作对象。工商联的基本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工商联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
二、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3、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光彩助学及其它社会慈善事业。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对贡献突出的非公经济人士,县政府每年为他们安排一次体检。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展作用提供必要条件。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做好以党建带团建、妇建、工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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