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法律问题分析
招商引资涉及法律问题的思考
引言
案例1。2009年4月,某乡政府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先后从外地引进数家民营企业来到本土投资开矿,在招商引资管理混乱的情况下,乡政府先后与五家投资企业签订了开矿协议,其中有一个矿点重复签约。企业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与乡政府进行沟通,但协商无果,最终其中四家企业将乡政府以及最终获得采矿证的另一企业一同诉至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最终,2010年2月,法院认为乡政府同一矿点重复签约,存在违约行为,判令乡政府赔偿上述四家企业违约损失。2010年11月,县检察院根据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渎职犯罪的工作要求,以上述判决为切入点,对乡政府招商引资人员是否存在渎职行为展开调查,最终有三名政府招商引资人员被查出存在渎职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直接分管领导因工作疏漏,被给予行政处分,调离原岗位。
案例2。2009年2月,某县政府招商引资招来的一个销售公司,注册资金300万,主要销售电子产品,化妆品及保健品等,由于该公司实属虚构注册资本,骗取招商引资政策支持的空壳公司,经营过程中甚至采用传销手段谋取暴利,经受害人举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公司从组长级及其向上共计60多人被抓。2010年11月,县检察院根据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渎职犯罪的工作要求,对该案介入调查,最终,县政府直接经办签约工作人员因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被处5年有期徒刑。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招商引资不仅关系到政府政绩,同时也关系到政府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未来前途以及人身自由,在此,笔者结合上述案例就招商引资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供贵单位招商引资风险预防进行参考之用。
一、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质量把关不严,缺乏政策、法律可行性审查部分地方政府,只要客商愿意投资,哪怕与法律、政策相背离都照单全收。而最终,一旦爆发,必将被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从而引发大量问题,最严重的可能引发集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优惠政策缺乏合理性分析,导致国有资产变相流失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投资,廉价出让土地、矿藏等资源的开发、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变相流失,当流失较为严重时,随时可能遇到相关部门查处,轻则被行政处分,重则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被判刑罚。
(三)缺乏履约管理制度,履行过程中无法实际履行承诺有的地方政府明显突破法定权限和职责范围给予优惠承诺,结果使承诺无法兑现,损害当地政府诚信形象,或者是不遵守法定的审批管理程序,搞所谓“特事特办”,“先上车,后买票”,一旦有关部门查处下来,招商转而又变成“撵商”,致使政府陷入尴尬和被动,极个别的还引发投资者上访和针对政府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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