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防火责任制资料
各科室及班队防火责任制
北和三井2013年
防火责任制
各级生产组织要做到“四个落实”:
1、落实第一负责人集中精力负起防火的第一位责任,使“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各个部门、各个班组的工作之中,真正做到防火占首位、不移位、不动摇的超前意识;
2、落实“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的管理思路,实现“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受控”的总体目标;
3、落实防火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保证防火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业纪律和施工作业标准化来减少事故率的控制措施。
一矿主要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一)矿长
1、对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矿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生产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作业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施工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总工程师
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防火工作,对本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时,负责组织制定“四新”技术安全预防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参加防火大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7、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三)生产副矿长
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防火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矿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3、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并同时部署防火的有关事项。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四)安全副矿长
1、指导本矿施工生产,在编制或审查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推行“四新”等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地方安全技术、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2、按照矿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组织科研攻关。
3、负责及时布置季节性的施工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下达有关防火的紧急通知,并监督实施。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参与施工场所的危险源辩识、风险控制计划的评审。
5、参加防火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
6、组织“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及研制的成果时,必须提出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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