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责任人责任制
***邮政局防火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我局消防工作,维护通信枢纽的安全,促进通信生产的顺利发展。根据《消防法》的要求,按着“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局长责任:
(一)对全局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及时研究、布置全局的消防工作,研究保卫部门提出的建议,为保卫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重视和加强邮政消防队伍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实现领导、部门岗位齐抓共管。
(三)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经常的消防教育,完善消防设施和装备,提高防火的科技水平。
(四)组织和监督保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及时了解掌握邮政全局消防现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消防工作的开展。
(五)每季召开一次有保卫部和重点要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布置消防工作,为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保卫部责任:
(一)负责全局消防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消防工作的检查、考核、验收、评比工作,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通知并督促、监督其整改。
(三)掌握全局要害、重点部位的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确保通信枢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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