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县级巡察应处理好六种关系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市县建立巡察制度。云梦县积极开展县级巡察的探索和实践,经过认真调研总结,笔者认为,开展县级巡察必须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处理好“标”与“本”的关系
习总书记指出,巡视工作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从巡察实践来看,工作重心偏重于纪检监察业务,以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够不够上“两规”措施,甚至以是否移送司法来衡量巡察的成效。没有准确把握巡察政治站位,忽视了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淡化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笔者认为,这是抓大放小、舍本求末的倾向。
当前,县级巡察既要以紧盯“关键的少数”,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政治偏差为主要任务,又要通过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揭露和追究管党治党不力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根基。
二、处理好“察”与“处”的关系
(未完,全文共2219字,当前显示4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