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过重依赖土地财政建议修法
议案参考范文:
1.案由:现行土地管理法存在如下弊端
1.1征地范围过大,补偿标准过低,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只要列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农村土地,无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还是非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律通过行政性征地方式把农村集体土地变成城市国有土地。由于征地范围过大,征地补偿(按土地农业用途补偿)过低、安置不到位,造成了大量三无农民,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建设用地同地不同权、不同价,堵塞农民财产收入来源。即使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只能用于乡办村办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民自住房建设,而要用于商业开发或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必须通过行政性方式首先变成国有土地,这就造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不同权、不同价,堵塞了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收入的源泉,排斥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的权利。
1.2地方政府过重依赖土地财政,造成城市房价高居不下,人口城市化严重滞后于空间(土地)城市化
在经营城市的口号和土地财政的驱使下,地方政府热衷于不断扩大城市的空间,而抵制进城的农民落户、迁徙的民工定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仅建成区面积扩张了5倍,而真正的城市居民只增加了2倍。xx年官方公布的城镇化率是52.6%,但其中至少包含了2亿多虽然在城镇务工6个月以上但并没有完全享受城市居民福利的农民工。所以我国真实的城市化水平不过35-36%。这不仅造成2亿多半截子市民和农村4800万留守儿童及数千万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从而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难以真正启动国内消费需求,影响四化协调发展。
1.3城乡群体事件、暴力事件频发,城乡矛盾、官民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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