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方案2
洛川县学校呼吸道传染病
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保证学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教育部制定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洛川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卫生、教育部门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控制学校传染病发生、流行,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相关单位职责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到学校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
2、负责对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其全体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4、负责及时将涉及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学校和托幼机构,并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具体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5、负责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检查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查,对不尽职责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1公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6、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查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对无证或未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学生,要劝其到原接种单位补证或完成接种;动员学生家长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自愿自费接种二类疫苗,预防相应传染病。如果学校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经政府批准,协助疾控中心组织开展应急预防接种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职责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①、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②、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③、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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