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 10条新政整理
楼市新政——国五条
十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简介
2003(一项政策)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4(两项政策)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2005(六项政策,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2006(11项政策,调控从指导意见转向可操作性)2007(8项政策,5次加息,从金融层面打压房地产)2008(16项政策,金融危机爆发成为政策分水岭)
2009年5月25日,发改委提出今年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研究开征物业税;10月,营业税免征优惠政策终止;10月24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四条出笼等。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国土资源部: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须停建停售。
2011年1月26日公布的新“国八条”;1月28日房产税试点:上海;重庆等。
2012年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四大行首套房贷利率降到基准线。
2013年新“国五条”。
被逼出来的“中国式离婚”
自“国五条”出台之后,全国出现离婚高峰,甚至有人在凌晨三四点钟就来排队。排队这可是在“情人节”等一些寓意吉利、结婚扎堆儿的日子才会出现的景象。夫妻名下有一套住房,想再买一套二手房,首付得六成,贷款利率要上浮10%如何能少拿首付并且享受贷款利率八五折优惠。这是一道在高等数学里也没有解答方法的应用题,却在现实中有了答案——离婚。这上有政策,下就会有对策,中国人的脑袋还真是好使啊。名下无房的一方以首套房资格买下这套房子,付出的成本仅仅是办理离婚时的几十元的手续费。“中国式离婚”如今正在中国大地上演,编剧叫做“国五条”。
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五条”,规定出售自有住房时,能核实房屋原值的,要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依据国家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以免税。一些人就从中发现了“离婚避税”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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