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
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必须与当前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相匹配,如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没有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必然会阻碍社会进步,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新形势下为社会、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安全服务,已经上升为公安机关职能的核心内容。
(一)落实责任机制,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公安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联系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必须有人受理、有人办理、有人管理。所以统一和规范各警种、各部门运行模式,让每个警情、每个案件、每个求助都有工作责任人。在内部管理上、基础台帐、窗口接待、队伍管理教育,每块都有具体工作责任人和主抓责任人。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第一就是要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这是根基和基础,必须要打牢。第二就是要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促进社会和谐、以人为本的基本理论来调整执法活动。过去我们往往强调国家行政权力的强制性,现在则更多的强调在司法过程中、在行政行为中要有效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重大的调整,是权力观向权益观的转变,特别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过去强调更多的是强制性的管理,现在则是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这也是一个重大的执法现念上的转变。如果我们不能从根本观念上转变过来,我们就摆不正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我们在执法活动当中,在实施各种行政行为当中就会出现偏差。第三就是要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高效廉洁。这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具体落脚点,很大程度上讲,执法程序上没有创新,必须完成规定动作,就是规定得更具体更严格更具有操作性,使执法工作符合程序。法律程序上的界定、规范是今年规范执法程序的重点。包括运用网络化的手段来固化我们的执法行为。第四就是要着重执法效果,既严格规范,又做到理性平和。特别是一些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调解,治安违法案件,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做到理性平和执法。通过执法,即达到教育的目的,又达到惩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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