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办事窗口工作汇报
消防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政府有关立项文件和其他须提供的资信证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消防设计专篇、总图、给排水图、建施、水施、结施、电施、风施等)
(五)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土建、消防工程施工、装修工程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改建工程含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申报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装修部位的建筑所有权(使用权)证等确权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3、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装修消防设计图,墙体、顶棚、地面、隔断、吊顶等装修部位材料的应用说明。
4、消防设施设备设计图纸。新增、变更原消防设施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应有消防设施设计图纸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备注。以上资料请一次性准备齐后交由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办件流程:
1.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受理凭证》2.交办图纸资料审核(集体会审/专家评审);
3.拟定审核意见;
4.技术复核;
5.审批;
6.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核不合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送达回执/建档)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结果通知单,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清单(型式认可证书、3c认证书、检测报告),消防竣工调试报告及调试施工记录,消防联动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出厂合格证;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六)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水压证明》(原件);建筑工程竣工图(盖竣工图章)。
(未完,全文共2987字,当前显示9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