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各部门职责5篇
第一章
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进一步促进公司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和岗位员工,是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安环部经理、总工、财务总监
委员。各分厂厂长、设备动力处、生产技术处、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
2、职责:
2.1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2各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有监督责任。
2.3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部),其职责:在公司安委会指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工作。
2.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质量环保部经理2.5公司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1.1、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我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2、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3、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应协助本企业安全第一负责人,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监察,并提出改进意见。
1.
4、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甚至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制度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1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特点,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1.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1.3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1.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对特大、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1.5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2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领导和支持安环部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2.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2.6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与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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