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监督程序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质量监督要求
一、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是高速公路附属配套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行业标准,项目法人在填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时,应包含房建工程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单位在房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之前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审查批复文件;
(二)招标文件、设计、施工、监理的合同副本;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四)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名单和资格证书;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程序;
(六)其他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房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开工前,质监人员检查参建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审批情况和监理规划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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