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女创业政策支持的思考研究[5篇材料]
关于妇女创业政策支持的思考研究
关于妇女创业政策支持的思考研究
今年,**市本级以及**、**、**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型城市。**从2012年起启动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业型城市考核的65项指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妇女创业提供了一些帮助,推动**妇女创业活动取得了发展与进步。但是面对创业的实际困难以及创业妇女个体的需求,这些创业政策依然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文着力对**市妇女创业政策支持进行分析研究。
一、**市妇女创业的政策分析
**市的创业政策中,涉及帮扶妇女创业内容的可以分为共性政策和特殊政策两类。
1、共性政策。**出台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这些共性政策也适用于妇女创业群体。按照内容分为资金支持、市场准入、培训管理几大类,主要包括建立创业引导基金、实施各种补贴、税收优惠、进一步降低注册资本限额、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地址限制、启动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助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举措。
2、特殊政策。专门针对妇女创业的政策,基本都是由妇联组织实施开展的。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市妇联主要实施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巾帼创业示范基地扶持等优惠政策。
(1)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009年**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以来,市妇联加强与财政、人社、金融等部门沟通协同,连续出台5份文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在全省率先确定市级财政新拨付100万元的妇女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明确并拓展了微利项目内容,提出“积极探索高效农业设施、合作组织股权等新型抵押质押、农户联保互保等担保和反担保方式”,鼓励妇女投身农业创业项目。创新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模式,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妇联组织的syb培训,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贷款额度在3万元以内的,取消反担保。落实贴息资金安排,自2010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含妇女从事高效农业项目的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对符合促进就业工作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地方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2)建立**市**妇女儿童基金会。2009年,经**省民政厅批准,**市妇联发起,**教育集团捐资200万设立的**市**妇女儿童基金会,基金会重点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女性大胆创业,为创业女性提供小额创业启动金帮助,倡导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引领创业实践。
(3)巾帼创业示范基地扶持。根据**省妇联下发的《关于下拨省级巾帼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的通知》(**【2014】
91号),对命名的部分省级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省级巾帼示范专业合作组织、省级巾帼来料加工示范基地、省级巾帼农家乐示范基地进行资金扶持。省级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万元/个,省级巾帼示范专业合作组织4万元/个,省级巾帼来料加工示范基地3万元/个,省级巾帼农家乐示范基地4万元/个。2014年,**市润农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市绿野山庄、**区**镇陪读妈妈互助合作社等8个基地获得3-5万不等的资金扶持。
二、政策在扶持妇女创业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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