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监审工作总结
xxxxx燃气限公司管道燃气成本监审报告
xxxxxxxxxx所
区物价局成本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永宁县价格监督检查所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依法对xxxxxx燃气有限公司2009-2011年度城镇管道燃气成本进行了审核,核定了其生产成本。现就审核情况综述如下:
一、监审依据和原则
(一)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企业会计准则》;
5、《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发改价格[2007]1219号);
6、《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
7、《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宁价成发[2009]8号);
8、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二)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合理性原则;
4、权责发生制原则。
严格按照规定办法审核,程序合法。
二、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
此次成本监审,主要是对xxxxxx燃气有限公司2009-2011年度城镇管道燃气供气成本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按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等相关规定核增、核增了应该计入和不应该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三、成本审核情况
(一)、购气量确定:
1、2009年上报购气量数:2195.54万立方米。核定数:2195.54万立方米;
2、2010年上报购气量数:2988.08万立方米。核定数:2988.08万立方米;
3、2011年上报购气量数:4524.2万立方米。核定数:4524.2万立方米;
依据:企业生产统计报表
(二)、销气量的确定:
(未完,全文共2230字,当前显示7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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