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广播室管理制度[★]
村级广播室管理制度
一、村级广播室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知识,传播农业信息技术等重要信息的宣传文化阵地。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明确一名村干部担任广播室管理员,选任好一名有一定业务素养的广播员。
二、严格遵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宣传纪律,保证收转好上级广播节目及应急广播节目。
三、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本行政区域广播的安全播出工作,并对村级广播内容进行审查,不得播出广告。严禁在广播“村村响”设备上接挂其他信息传播设备。
四、播出内容必须经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才能播放,播出文稿应存档备查。播出时间原则上为夏季12:00—12:
30、18:30—19:00、其他季节12:00—12:
30、18:00—18:
30.
五、村级广播室专室专用,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广播室。广播室实行“双钥匙”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管理员分别保管广播室钥匙。广播室门的开启,由村党支部书记和管理员共同开启。
六、切实做好广播设施设备维护,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到设备排列蒸柜,布线整齐,设备无尘。
七、切实做好广播室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不法分子破坏,同时做好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等工作。
村级广播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员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担任,并且在村党支部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管理员负责村级广播室的财产保管工作,广播设备统一编号,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爱护广播设备,认真做好广播设备的防尘、防潮和日常保养以及广播室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和防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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