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
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为规范xx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程序,明确报告流程,做到有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根据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xx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及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xx内发生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电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职工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xx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xx内发生(现)的凶杀、绑架、敲诈,公私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电厂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
三、报告程序
(未完,全文共1320字,当前显示43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