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汇总
沧州德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物的危险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可能导致的事故发生,通过采取事故隐患排查的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加以治理消除。明确自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各科室、车间、班组、各岗位从业人员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经理职责:
1.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织制定并落实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在全公司形成全员查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
3.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生产副总兼生产设备科长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工作。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2.组织落实厂级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推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3.根据各级安监部门提出的安全检查整改意见,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参与治理项目的验收;
4.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工艺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
6.负责制定工艺设备隐患治理或整改方案,对治理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参与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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