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油气田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探讨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各部门在“综治进民企”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目标,不断规范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进民企”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原则
1、党政领导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2、属地管理原则。市“综治进民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具体落实,村居、社区协助配合。
3、法人负责原则。坚持“谁经营、谁主管”,建立和落实企业治安法人责任制和综治责任体系,切实推进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定档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按企业规模及员工人数进行分类:一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规模较大的企业;二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50人—100人的中型企业;三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下规模较小的企业。
二、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结构
(一)各企业要建立以企业法人负总责的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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