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编《盐津县组织史资料》应该注意和把握的一些问题
征编《盐津县组织史资料》应注意和把握的一些问题
中共盐津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舒文昌2011年8月29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今天下午我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编纂好《盐津县组织史资料》以及应注意和把握的一些问题。
组织史资料是共产党的家谱,内容包括党的组织史资料和政权、军事、统战、群团、企事业组织史资料,简称组织史。
组织史资料是在党委的领导下,由有关部门编纂,反映党组织和政权、军事、统战、群团及企事业的组织发展、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建设及其作用发挥等基本情况,详细记载其领导干部的任职离职的资料书。一部翔实可靠、准确无误的组织史资料,对于我们研究、总结党领导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鉴往知今、资政育人,推进党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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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编纂时限。上限时间为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也就是接首编本的下限时间,下限时间为2010年12月。征编起止时限23年。
(二)编纂体例。以党的系统,政权、军事、统战、群众团体为次序,按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下属组织的层次立章,以实际情况分节,以组织机构设条目。企事单位不再单独设章,作为政权建设系统的一节编纂。
(三)编纂结构。采用文字叙述、组织机构、名录、图表相结合的形式。文字叙述包括全书概况、各章综述、各节提要、名录的文字说明、后记等。组织机构、名录包括:机构名称、任职人员职务、姓名、任期、以及有关注释。图表包括:盐津县行政区划图、组织机构沿革示意图、党组织、党员、干部统计表,县党政军正职简历登记表。
(未完,全文共1955字,当前显示6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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