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级组织腐败成因及治理对策
谈当前腐败现象的特征、成因及治理与对策
发布者:管理员点击次数:763日期:2009-9-12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黄迎春
社会腐败现象古今中外普遍存在,随着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且有逾演逾烈之势;社会腐败现象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政治领域有钱权交易、买官卖官,在经济领域有钱权交易、商业贿赂,在司法领域有钱权交易、徇私枉法等等;当前社会腐败现象已经危及到了社会的政权、经济、司法、军事及文化等各方面,其甚至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社会发展的重大阻力。因此,分析和研究我国当前社会腐败现象的特征、成因及治理与对策等,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健康的发展和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我国当前腐败现象的特征
(一)、社会腐败现象具有广泛的行业性和地区性
从古至今,中国的腐败现象也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无一例外的存在着,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封建社会的腐败应以政治腐败为主,历史上多以钱权交易、买官卖官的形式进行表现;而社会发展到今天,我国的腐败现象应该说已经发生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政治、经济、司法等各个方面都普遍存在着腐败现象,政治上主要表现在人民代表或行政正副职的贿选,大量的买官卖官及领导干部生活的腐化;在经济上主要表现在商业企业的负责人或个私企业的负责人等以商业贿赂的形式与部分领导干部相勾结,形成官商联合经济,或部分领导干部怂恿和支持自己的子女开办公司,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垄断一种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及一项工程的招投标建设;司法上主要表现在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可以说,只要存在经济运转的地方就有腐败现象的存在,只要有行使权利的地方,腐败现象就会产生。权利和金钱已经成为腐败得以存在的基础,金钱和权利也成了社会腐败得以发展的催化剂和生长剂。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腐败呈现上升趋势,经济腐败涉案人数急居增长。80年代初期,我国沿海地区的腐败案件的发案率比内地高,且腐败案件涉案价值较大,而近年来,腐败案件由沿海向内地辐射之势,内地的高官司法腐败率和涉案价值不断增加。几年前的犯罪人员多是厅处级以下人员,而现在的涉案人员为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上的领导人员涉案也是屡见不鲜。几年前的腐败案件涉案价值在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大案、特大案多发生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如今几百万、几千万的特大腐败案件在内地以至于国家的贫困地区也时常出现;甚至发生在一个乡村或一个企业。
(二)、社会腐败者追求经济利益具有澎涨性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的负责人便瞄准了些经济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他们不择手段地拉拢、腐蚀这些人,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利企图垄断一个行业的产品生产,一个重大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或一片土地的开发建设等,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而权利者也是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当官理论,大肆收敛钱财,这就是他们能与企业的负责人能够走到一起的原因。商人和权利者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心态进一步澎涨下,其可以轻而一举的形成官商经济。近年来出现的成克杰受贿案,胡常青贪污、受贿案,肖作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及现已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的王怀忠受贿案等等均是由此而产生。
(三)、社会腐败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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