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集司法所法制课讲稿
邴集司法所“法律进校园”法制课讲稿
同学们,你们好,今天很高兴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这堂法制课开得很及时,也很必要,就在前几天在我们市信访局三楼召开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动员大会,像我们全市各个学校的校长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都参加了这次会议,这说明会议的重要性以及紧迫性,所谓“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相信在座的各位同学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其意义,明天指的是我们各位同学,因为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明天,未来的希望,先行就是走在前面,那同学们肯定会有疑问,对于我们学生来说,第一位的当然是学习文化知识,是要考出高分,考上理想的学校,怎么会是法制教育呢。我们说学习文化知识固然重要,这在我们21世纪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表现的尤为突出,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同样外出务工,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不止拿得报酬多而且从事的是脑力劳动,相反,没有文化要么找不到工作要么只能从事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但是如果一个人只有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头脑,却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情操,那么即便学问再高,也难以获得大家的尊重和爱戴,所以从故至今就有留芳百世和遗臭万年之说,今年是我们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年,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普法工作进行到现在已经有了25个年头,在这25年里,我们惊喜的看到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法律素质日益提高,人们开始从最初的权益受到侵害选择忍气吞声到如今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进步,就是我们普法的成果,但是也应看
1到我们的普法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犯罪问题也成为社会一个日趋严重的问题,当然犯了罪有我们的公安机关去给予严重打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惩罚毕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也只能依靠教育,依靠法律知识的普及,这就要从青少年,从我们的学生时代抓起,当然,普法活动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好的,不是我们一堂两堂法制课就可以上好的,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今天我就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么,未成年人概念是什么呢。未成年犯罪又有什么特点呢。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2也仅只限于“初步”,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而已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则属于青年范畴,他们的是非观、世界观较之未成年人已大大成熟,但仍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
青少年犯罪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犯罪动机。其特点主要有:犯罪人年龄偏小,呈现低龄化趋向;多是出于享乐、精神空虚而实施犯罪,且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往不计后果;罪犯改造难度较大,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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