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县供电分公司安委会的通知
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有限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秘书长:
成员: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日
附件:有限公司安委会人员分工及职责
安委会主任职责:
1、安委会主任是公司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向广大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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